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广西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该项目将向符合援助条件的孕妇提供分段援助个人自付费用不足1万元的,不予救助,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最高救助金额为10万元
根据消息显示,广西财政今年拨款九百七十万元实施危重孕产妇救助工程救助的主要对象是户籍在广西或丈夫户籍在广西的孕妇危重孕产妇在医疗卫生机构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报销,其余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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