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和深圳海关联合举办的相关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调管理机制启动仪式19日在深圳举行。
活动上,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和企业共同签署了《相关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这标志着深圳首个相关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措施针对深圳本地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协同管理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将共同对企业相关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评估,达成共识后与企业签订《相关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分别进行海关价格预裁定和税收预约定价安排据此,达成的协调价格作为进口货物的最终海关完税价格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货物成本
此外,该措施实施后,企业可以统一向联合工作组提供信息,无需重复提交信息,实现企业的证据材料与海关,税务机关定价方式的统一。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谭薇表示,从案例结果来看,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的实施,解决了两种价格计税,两套合规资料准备,双方监管合规等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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