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五化”任务顺利落地落实,《规划》部署了新材料创新发展工程,低碳制造试点工程,数字化赋能工程,战略资源安全保障工程,补链强链工程等五大工程,以及强化规划实施,加强政策协同,强化人才保障,加大宣传引导等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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