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老年友好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老年友好文化,老年友好管理,老年友好服务,老年友好环境等方面推进老年友好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满意度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养老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到2025年底,85%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养老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
2021年,辽宁省414家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好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385家今年,我省要求各地对已建成老年友好医疗机构的单位持续督导,加强动态管理,鼓励遴选一批工作成效突出,老年人满意度高的机构成为老年友好医疗机构示范单位,导致应建而未建的医疗机构高标准建设,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辽宁省老年友好医疗机构资格省卫计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通报
辽宁省要求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总结建设经验,将老年友好医疗机构建设与卫生健康强基固本,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扎实推进,调动医疗机构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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