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公司债券改革以来,上交所制定并建立了公司债券事前审核规则和工作程序,并不断完善,运行情况总体良好注册制实施后,上交所在前期预审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流程监管,公开透明的思路,优化完善了信用债审核程序
新发布的指引规范了债券项目从申请,受理到审核结果形成的全过程,主要变化有三点:一是统一了公司,私募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审核程序,优化了各环节安排和审核会议机制,建立了简单明了,透明的信用债审核程序,便于企业理解和参与,有利于规范实施二是制衡机制贯穿于所有审核环节,明确了反馈意见形成和出具流程的安排,专家会议的组成和权限范围等在各个环节建立多层次的检查和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反馈会议和专家会议的制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牢牢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要求,优化审核效率,精简部分流程节点和时限,主动公布审核工作的详细流程步骤和时限,将信用债融资咨询机制嵌入审核流程,提供审核政策和审核进度咨询窗口,让市场更好地了解审核,信任审核
接下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部署要求,上交所将在债券市场实行注册制三原则,不断改进审核工作,提高审核效率,通过公开审核程序,优化审核机制,努力营造更加便捷,高效,可信的融资审核环境,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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