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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2-07-10 12:34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柳暮雪   阅读量:197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总股本347,614,1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56,851.82元不发放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实施股权分配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固定总分配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614,1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12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6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

联系人:郁芳周怡玲

FaxNo。: 0755—86567053

七。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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